新疆纺织交易中心风险揭示书

新疆纺织交易中心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会员:

新疆纺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上线商品及现货电子交易业务是一种具有潜在收益风险的交易业务,对会员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交易中心各类上线商品的交易风险,会员在参与交易中心挂牌产品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会员资格,充分了解上线商品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交易中心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阅读。

一、重点提示:

(一)新疆纺织交易中心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交易中心为了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稳定地发展,将采取严格的措施,强化市场的监管。请您务必登录新疆纺织交易中心网站密切地关注有关于该市场的公告、风险提醒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做到理性参与,切忌盲目跟风。

(二)会员在参与交易之前务必详尽的了解交易中心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及交收业务的基本知识、相关风险以及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规则等,依法合规地从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及交收业务。

(三)交易中心上线商品价格可能因多种原因发生波动,会员应充分关注交易风险。交易中心仅为会员提供上线商品的交易及其相关服务,对会员交易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会员的交易产生影响,会员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交易中心可交易品种目录中所列各种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等),这些因素对相关商品价格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会员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因而存在出现交易失误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会员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三)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交易中心及其服务商单位、指定交割仓库、指定结算银行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会员端的设备配置或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故由以上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会员的交易产生影响。另外,会员的电脑系统有可能被病毒和/或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会员的交易决策无法正确和/或及时执行。对于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对会员的交易产生影响,会员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交易风险

1.交易中心实行保证金制度。会员须了解交易中心的上线商品及现货电子交易业务具有预付保证金的特点,会员必须有条件满足随时追加保证金的要求,否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交易中心以国内外相关品种现货市场价格为参考进行报价,该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报价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品种存在价格波动的特点,交易中心并不能保证其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

3.会员应按照《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在交易中心申请交易账号,并自行设置、保存和修改交易密码。交易密码一经使用,即为会员行为。交易代码、交易时间及交易密码被视为会员某一特定“电子交易合同”的电子签名。交易中心郑重提醒会员注意交易密码的保存、保密,由于会员管理不善造成交易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交易中心不予承担责任。

4.会员在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订单一经成交,即视为签订电子交易合同,会员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

5.交易中心、经纪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会员作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会员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会员应知晓针对大宗商品现货的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均为不可能的或者没有根据的。

6.会员的在交易系统内的所有操作均视为自主决定。交易中心、经纪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会员参考,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会员自行承担。

(五)交收风险(质、量、交收时间)

交易双方进入交收程序后,买方需亲自到场验货,如买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场验货或未在合理期限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考虑是否加入卖方风险)

(六)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因交易中心不能够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会员的交易产生影响,会员应该充分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特别提示

(一)会员在开通交易之前,须完整、如实的向交易中心提供开户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要求,否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为其开通交易服务。

(二)会员在开通交易之后,因未完整、如实的向交易中心或经纪会员单位提供开户所需要的信息、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了交易中心及经纪会员单位有关要求的,一经发现,交易中心有权终止已为其开通的交易服务并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本风险揭示书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的列明有关大宗商品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会员在参与交易之前,还应认真的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所了解和掌握。

(四)我们诚挚的希望和建议会员,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决定,理性交易。

以下内容由会员抄写:

本单位已认真阅读本投资揭示书,理解所揭示的风险及承诺的内容,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请在横线上抄写)

本单位

单位公章:

日期: